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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13年「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113年9月11日公布「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徵詢意見。本次修正草案中針對設計專利有大幅的更動,例如:鬆綁圖像設計應用於「物品」之限制,明定數位技術之圖像設計為設計專利保護標的;導入「多個近似設計合案申請」制度;設計專利之優惠期期間由6個月放寬為12個月;設計專利申請分割之時點,由現行應於原申請案再審查審定前申請分割,放寬於原申請案或再審查核准審定書送達後3個月內,亦得申請分割,並配套調整不予專利事由及舉發事由等。

「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參閱: 公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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