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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國專利法修法整理

2026年中國專利法修法整理

中國大陸於2026年6月26日通過全面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將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修法涵蓋打擊惡意囤標、強化合規與主動撤銷閒置商標,並新增動態標誌註冊及嚴格規範黨政相關標誌禁用。同時,異議期縮短為2個月、擴大馳名商標跨類保護,並對商標代理機構設立行為規範。

關於2026年中國專利法修法的主要核心內容包含如下:

  • 完善總體要求與權責:

明確商標定義及範圍,並將透過網路或電商等資訊網路實施的商標使用行為納入規範。劃分國務院與地方商標管理及執法部門職責,要求建構智慧化公共服務體系。

  • 嚴格註冊條件與要素:

因應數位傳播,開放動態標誌及其組合申請;同時增設禁註條款,如涉及黨史重要要素、僅由商品性質或技術效果產生的顏色/聲音/動態效果等。法規亦明確駁回「不以使用為目的且明顯超出正常經營需要」的申請。

  • 馳名商標制度轉型:

擴大馳名商標跨類保護,取消以「是否已註冊」為前提;將「認定」表述調整為行政或司法審理中的「確認」,並新增協助我國企業在境外維權時出具境內馳名確認的機制。

  • 強化管理與處罰力度:

嚴懲帶有欺騙性或「心機商標」的誤導行為,最高可處以 10 萬元或違法經營額 5 倍之罰鍰;解決「注而不用」難題,新增官方得主動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之機制。

  • 代理機構與執法保護:

建立代理機構備案制與從業限制,重罰違規代理;完善行刑銜接機制、擴大執法扣押與證據保存權限,並對惡意訴訟加重民事與行政責任。

六、異議期間縮短:

法定異議期間由 3 個月縮短為 2 個月,品牌權利人在商標監控、取證與決策上必須全面提速。

結語

綜合本次修法趨勢,商標管理已從過去單純的「搶先申請」全面轉向「真實使用與生命週期風險管理」。面對縮短的異議時效與更嚴格的審查標準,品牌權利人切勿再依賴傳統的防禦性囤積,而應主動跨部門整合法務與行銷資源,建立常態化的數位證據保存制度。同時,善用行政處罰與民事不正當競爭訴訟等多元工具,方能在新法架構下有效捍衛品牌資產,降低佈局與維權的合規風險。

如您對本次內容需要深入了解,請洽本所專員。

資料來源:

  1.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6/26/art_95_206942.html
  2.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主要内容: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7/10/art_3686_207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