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歐盟設計法律架構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適用

新版歐盟設計法律架構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適用
自2026年7月1日起,新版歐盟設計法律架構正式全面適用,包含歐盟設計規則(European Union Design Regulation, EUDR)、歐盟設計授權規則 (European Union Design Delegated Regulation, EUDDR)和歐盟設計實施規則 (European Union Desig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DIR)。以下將幾個重大改變條列於下:
- 名稱改變
原共同體設計(Community designs)更改為歐盟設計(European Union Designs, EUDs)。
- 保護範圍擴大
包括動畫(animation)、動態(movement)與漸變轉換(transition)等表現形式,明確定義為新版歐盟設計保護範圍。
另外擴大「物品」(product)的定義,包括非實體(數位)項目,例如圖形使用者介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s, GUI)及物品組合及空間排列(spatial arrangements of items)等,均納入新版歐盟設計之「物品」定義。
- 多樣的設計表現形式
包括使用3D與影片(video files)等動態與動畫的表現方式均被允許為保護設計的呈現方式。
一設計案中,最多可提交10個靜態圖示。
- 全面電子化
所有申請流程均100%電子化進行。
允許將不同類別的產品設計納入一案多項申請中。此外,現在每案最多可以提交 50 項設計。
- 維修免責條款
歐盟範圍內統一的例外條款「維修免責條款」(repair clause)確認,僅用於恢復產品原貌的零件不受外觀設計保護。此例外條款僅適用於維修目的,更換零件必須與原零件外觀一致,且消費者必須充分告知其商業來源。
- 統一設計註冊符號
註冊的歐盟設計持有者現在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新的設計註冊符號—Ⓓ—來表明其產品已獲得歐盟設計保護。
- 簡化無效程序(invalidity procedure)
針對各項無效理由細化申請條件,提高法律預測性與確定性。
挑戰已放棄或失效的設計須證明具有「合法權益」;基於先前設計的主張則不受其公開時間點限制。
支援線上提交先前權利證明,並針對對手未答辯的案件新增優先審查程序,顯著加速判決發佈。
- 簡化和更新後的費用
EUDR附件一引進了更清楚、更方便使用者使用的收費結構,其中包括:
一次性申請費,涵蓋註冊和公佈費用;對於多個應用中的額外設計,收取固定費用;以及
更新後的續費費用。許多管理費用已被取消,減輕了用戶的整體成本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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