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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臨時專利申請案

法國臨時專利申請案

2020年《Pacte法案》引入了一種新的工業財產權:臨時專利申請案,可以從2020年7月1日起在法國專利局提交。與‘傳統’專利申請不同,提交臨時專利申請案並不需要任何形式上的要求。例如,無需提交申請專利範圍;只需提交對發明的說明即可。臨時專利申請案的說內容可以採用技術簡報的形式,或者採用與常規專利申請相同形式的說明內容。

臨時專利申請的另一個優點是,只需支付申請費用,最遲需在提交後一個月內支付。無需支付準備初步檢索報告的費用。

申請人必須於臨時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起 12 個月內,將臨時專利申請案轉變為正式申請案:

- 要麼通過規範化為專利申請,在這種情況下,他/她必須以通常的形式提供一份包含一個或多個權利要求、摘要和圖紙的專利申請,並支付編製初步檢索報告的費用;

- 或者通過轉換為新型專利申請,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必須以通常的形式提交一份包含一個或多個權利要求、摘要和圖紙的專利規範。

如果在 12 個月內未進行轉換,臨時專利申請案將被視為撤回,並將不予公開。臨時專利申請案允許使用‘專利申請中’的標示,並產生一年的優先權。它的主要優勢在於提交的描述無需符合通常繁瑣的專利說明書形式要求。

然而,臨時專利申請仍然是一種危險的工具。在轉換為正式申請案時不可能添加任何新技術內容。如果臨時專利申請是以簡略的方式撰寫的,通常無法使其與正式專利申請案相符,因為初始提交將缺乏正式聲明該發明所必需的基本元素。

此外,在提交後的12個月內接近結束時進行的延遲正式案申請,將意味著在臨時申請案的優先期限結束之前不會進行初步檢索報告(該報告同樣是從臨時申請提交之日起算的12個月),這意味著將不得不承擔在法國以外延長該發明專利保護的費用,而在此之前對該發明的專利性並不知情。

因此,更可取的是,即使在很短的時間內,也要推遲披露,例如通過保密協議,或者提交符合通常形式的專利申請,以便在優先期間內獲得初步檢索報告,即使這意味著在法國因改進而提交另一項根據內部優先權的專利申請。

結語

法國的臨時專利申請案雖可提供一方便之門,讓申請人盡早提出專利申請。然而,在轉換為正式申請案時,不得加入新的技術內容。換言之,在提出法國臨時專利申請案時,申請人必須盡可能將所有的技術內容揭露於臨時申請案中,此部分與美國的臨時專利申請案是不相同的。

 

資料來源:The European IP Messenger - May/June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