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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EPRe)

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EPRe)

為加速審查發明專利再審查案,針對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於再審查時,申請人願積極配合審查程序進行修正之案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2024年9月1日公布實施發明專利再審查加速審查方案(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for Reexamination,簡稱 AEPRe),試行期間為 1 年。

AEPRe申請要件:

(一)適格案件: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其初審核駁審定理由僅核駁部分請求項者;亦即,有至少一請求項無不准專利事由。

(二)申請時點:由收到「即將進行再審查函」至核發「第一次再審查審查意見通知函」。亦即,申請人先於申請再審查並同時提出修正申請,等到收到「即將進行再審查函」後,即能提出 AEPRe 申請。申

(三)修正內容:須符合以下2種態樣:

1.刪除具有不准專利事由之請求項。

2.單純將初審核駁審定理由無不准專利事由的附屬項,改寫為獨立項。

前述修正內容,得一併調整項號、依附關係及新增附屬項。

申請人提出之 AEPRe 申請,若不符合申請要件(例如非適格案件、AEPRe 申請不合申請時點、修正內容不符合 AEPRe 規定),智財局會發通知函通知不符合加速審查規定,該再審查案將以正常程序進行審查。如不准原因為修正不符規定時,申請人可在期限內,再次提出修正,並另行提出 AEPRe 申請。

需要注意的事項有以下2點:

  1. AEPRe 作業方案僅針對發明專利再審查案,設計專利再審查案不適用。
  2. 申請AEPRe可於6個月內收到再審查審查意見書或審定書,但不代表一定核准,審查委員仍會針對新穎性或進步性等要件與先前技術進行比對審查。

 

如您對本議題有需要進一步了解,請洽本所專員。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最新消息公布欄